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租人)擬將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3、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4場地共2宗資產對外公開招租,茲邀請符合本次公開招租要求的競租人參加競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該門市將在達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官方網站、擬出租資產現場、鳳凰山下論壇、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方網站及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以到公司報名登記、繳納競租保證金、現場競租的方式進行公開招租。。
報名地點: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樓資產經營部(211室)
競租保證金不接受現金,須以轉賬的方式轉入以下賬戶:
戶名: 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開戶行:達州市工商銀行火車站支行
賬號: 2317576219100042622
二、資產基本情況及交付標準
(一)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3場地,坐落于達川區通洲大道763號巷內,測繪面積449.30㎡,已于2021年12月18日到期;
(二)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4場地,坐落于達川區通洲大道763號巷內,測繪面積882.81㎡,已于2022年2月28日到期。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公開競租日前將資產所在地公開展示。以實物為準,實行現狀競租,招租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三、租賃期限
本次出租資產的租賃期限均擬定為3年,具體租賃期限以招租人正式交付出租資產時開始計算。
四、招租底價
(一)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3場地,招租底價21800元/年;
(二)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4場地,招租底價49800元/年。
五、競租保證金
(一)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3場地,競租保證金4360元;
(二)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4場地,競租保證金9960元。
六、租賃保證金
(一)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3場地,租賃保證金1100元;
(二)達川區通達西路661號-4場地,租賃保證金2500元;
七、競價方式
本次出租資產采用單項出租方式按照招租底價進行公開競租,由競租人在競租會上現場公開逐輪應價,每次加價幅度為500元或其整倍數,出價最高者競得。
最終報價高者且不低于招租底價的競租人成為競得者,并須在成交當日與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簽訂成交確認書。
注:凡參加本項目競租的競租人須認可本項目招租底價,即現場公開競價時競租人響應招租底價為第一輪應價。否則,競租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競租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
(二)合法經營、照章納稅、獨立承擔經營期間的民事及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九、須知事項
(一)競租人報名時須交納招租底價20%的競租保證金,并仔細閱悉《房屋租賃協議》,競租人一旦參與競租,即視為完全同意并認可該協議中的全部內容。
(二)競租人參加競租會結束后,未競得者,3個工作日內返還其保證金(不計息);竟租成交者須在成交確認書簽署后6個工作日內與招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協議》,同時競租保證金轉為第一年租金,否則,視為放棄承租權并不予退還其競租保證金。
(三)《房屋租賃協議》生效之日(房屋具體交付日期在協議中約定)起5日內一次性交清第一年租金和租賃保證金(該租賃保證金在租賃關系終止時退還,不計息),具體支付方式以《房屋租賃協議》約定為準。
(四)出租資產的用途必須根據資產現狀并按照國家規定合法經營,不得用于從事工業生產加工、手工作坊生產、有毒有害和重污染等行業經營(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以及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五)因相關政策規定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導致招租人無法履行《房屋租賃協議》時,招租人有權終止《房屋租賃協議》,但應全部退還剩余租金(按實際自然日天數據實結算)。
(六)承租期間,競租人自行承擔因承擔資產所產生的法律后果;若招租人因競租人違法行為而承擔責任的,招租人有權向競租人就所遭受的全部損失進行追償。
(七)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十、資格審查
(一)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3月17日
資料遞交要求:資格審查當日,已在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報名并繳納競租保證金的意向承租人須在9:30時之前的工作時間將競租資格審查所需原件現場提交至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二樓資產經營部(211室)。
(二)需提交資格審查資料:
1.自然人報名競租,應提交下列資料:
(1)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競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競租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3)承諾完全同意并認可該《房屋租賃協議》中的全部內容(提供承諾函并簽字捺印的原件,《房屋租賃協議》見附件);
(4)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2.法人報名競租,應提交下列資料:
(1)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單位提供營業執照等相關證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4)競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競租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5)承諾完全同意并認可該《房屋租賃協議》中的全部內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的原件,《房屋租賃協議》見附件);
(6)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3.其他組織報名競租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表明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原件);
(2)表明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原件);
(3)競租人委托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原件);
(4)承諾完全同意并認可該《房屋租賃協議》中的全部內容(提供承諾函并加蓋鮮章的原件,《房屋租賃協議》見附件);
(5)招租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相關資料(原件)。
(三)競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放棄或不具備資格意向競租:
1、未按要求交納競租保證金的;
2、現場未按要求提交資格審查相關資料的;
(四)競租人須通過資格審查才能參與競租。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期自公告刊登之日起10個工作日,自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17時00分止。
十二、報名、競租保證金的交納及資格審查時間、競價時間、地點:
(一)報名時間:2022年3月3日至2022年3月16日17時00分止;
(二)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2022年3月16日17時00分;
(三)資格審查時間:2022年3月17日9時30分;
(四)競價時間:2022年3月17日10時00分;
(五)競價地點: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三樓會議室
十三、其他事項
(一)若競租成功,未成交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成交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轉為第一年租金。若競租未成功,則競租人競租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
以下情形之一者,保證金不予退還:
1.競租人提供虛假材料的;
2.競租人互相串通惡意壓價的;
3.競租人未認可本項目招租底價的;
4.若競租成功后,競租人不按時簽訂成交確認書、《房屋租賃協議》或繳納租賃保證金的;
5. 意向競租人與競租人不一致的。
(二)本次資產租賃所涉及的稅費由雙方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三)競租人對本公告有疑問可向招租人提出。
(四)聯系方式:
出租方: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雪影
聯系電話:13079086111
達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
租賃申請書、授 權 委 托 書、承諾函: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20302/20220302171198349834.doc
房屋公開招租租賃合同2021最新版:
/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20302/20220302171128202820.docx